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废旧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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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0.123万元
项目编号:SWZC240223 保证金: 0.1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挂牌起止日期:2024-04-01至2024-04-08
竞价开始时间:2024-04-01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4-09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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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40223 监测编号 GR2024SD1000746
标的名称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废旧资产处置 转让底价 0.123万元
挂牌日期 2024-04-0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4-0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德州市价格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4-03-04
评估结果(万元) 0.123 备案单位 德州市陵城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废旧资产处置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地 德州市陵城区北一路与海芋路交汇处
详细信息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废旧资产处置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4-01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共29件,详见德价所(2024)第0002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明细表,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标的查看联系人:张波 电话:0531-8285615  18613618958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自行运走全部标的资产。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情况,对转让标的现状没有异议。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拆除、搬运、清理等相关费用,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转让方基本情况 机构地址 德州市陵城区北一路与海芋路交汇处
负责人 杨如冰 机构性质 机关
企业类型 其他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张波 看货联系电话 0531-8285615 18613618958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