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
围观数:43转让底价: 150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0317 | 保证金: 1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济南市历下区舜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06至2024-05-10 | 竞价开始时间:2024-05-0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5-11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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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317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 | 转让底价 | 15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5-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0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债权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山东苏教中和图书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该项目包含2笔借款: 1、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原本金100万元,经过历次执行,现余额为78.905732万元;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7.4%计算;违约金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6%计算。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刘剑对上述债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借款已出判决,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7525号。 2、山东苏教中和图书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7.4%计算;违约金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6%计算。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刘剑对上述债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借款已出判决,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7526号。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0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债权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2.山东中和科教文化有限公司:原本金100万元,经过历次执行,现余额为78.905732万元;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7.4%计算;违约金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6%计算。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刘剑对上述债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借款已出判决,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7525号。 3.山东苏教中和图书有限公司:本金100万元;逾期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7.4%计算;违约金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6%计算。山东中和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刘剑对上述债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借款已出判决,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8)鲁0102民初7526号。 4.标的债权目前已诉讼且已出判决。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按格式文本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在《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未能按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或按期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的,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利益受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济南市历下区舜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57号山东行业协会大楼2层204-209室 | ||
法定代表人 | 王大强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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