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所属40台废旧加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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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67535万元
项目编号:SWZC221061 保证金: 0.3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17至2022-11-23
竞价开始时间:2022-11-17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2-11-2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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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21061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所属40台废旧加油机 转让底价 1.67535万元
挂牌日期 2022-11-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23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09-30
评估结果(万元) 1.67535 备案单位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名称 40台废旧加油机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存放地 山东省潍坊市
详细信息

转让标的分布在潍坊市潍城、昌乐、高密、寒亭、青州、临朐、寿光、诸城等地。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11-17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 (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部分标的相关部件已拆除,转让方不再对缺少的部件进行补偿。标的质量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转让标的分布在潍坊市潍城、昌乐、高密、寒亭、青州、临朐、寿光、诸城等地。
4、重大事项详见鲁中水评报字 [2022]第2043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身份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相关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山东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办理交割过程中所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安保、拆卸、转运等费用)和其他交费义务不明确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3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潍坊市潍城区仓南街41号
法定代表人 吴涛 注册资本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高原 看货联系电话 18363671713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