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3辆公务用车
围观数:33资产包编号:SWZC240206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标的列表
暂无子标数据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编号 | SWZC240206 | |||
包名称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属3辆公务用车 | 包类型 | 企业实物资产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评估结果 | 13.48 | 备案单位 |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4-0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范围的资产实行整体挂牌,可拆分转让,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转让范围内。 2、子标的情况如下: ①子标,鲁HLK891大通牌多用途乘用车,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01月03日,截止2023年11月30日已行驶342422公里。该标的保证金0.25万元。车辆状况:车况一般,车身有刮痕。 ②子标,鲁HSW750大通牌商务车,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8月11日,截止2023年11月30日已行驶393677公里。该标的保证金0.25万元。车辆状况:车况一般,车身有刮痕。 ③子标,鲁HZ1855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4月18日,截止2023年11月30日已行驶315270公里。该标的保证金0.25万元。车辆状况:车况一般,车身有刮痕。 3、标的车辆均现场进行交割,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4、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以资产包中资产购置日期(以2009年1月1日为分界),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6、车辆成交后年检、保险过期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7、其他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13012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委托方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7日内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车辆交接10日内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及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年审、保险、车船税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税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了解过户需符合落户地区相关要求规定;项目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办理落户要求终止。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济宁高新区德源路8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彭欣 | 注册资本 | 88022.9735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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