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所属二手设备一批(40架ZY3200/7.5/16型液压支架)
围观数:940| 转让底价: 0.4万元/吨 | |
| 项目编号:SWZC220993 | 保证金: 25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2-11-04至2022-11-10 | 竞价开始时间:2022-11-04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2-11-11 10:00:00 |
| 数量:350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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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20993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所属二手设备一批(40架ZY3200/7.5/16型液压支架) | 转让底价 | 0.4万元/吨 |
| 挂牌日期 | 2022-11-0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1-10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4-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0.37 | 备案单位 |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 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所属二手设备一批(40架ZY3200/7.5/16型液压支架) | 计量单位 | 吨 |
| 规格型号 | ZY3200/7.5/16型液压支架 | 数量 | 350 |
| 存放地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分公司盛泉矿存放基地厂区内 |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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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11-04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以350吨*最终成交价格一次性预交全部交易价款,最终以实际称重为准,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当预交款项不足以抵扣剩余转让标的实际价款时,受让方应提前以每次10万元预交额进行预交,方能提取剩余转让标的。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标的为二手设备,转让标的现场称重,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性能、数量、重量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本次转让二手设备350吨,转让单价为4000元/吨(含税13%),标的存放于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分公司盛泉矿存放基地厂区内。 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4、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方可出货,双方根据过磅数办理完结算后,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转让资产的其他事项详见中恒鲁评报字(2022)第094号《资产评估报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物资交易合同》及交易价款划转通知书。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物资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吊装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物资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区域内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物资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中标物处置完成,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天进行扣款,在结算中扣除。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5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业平 | 注册资本 | 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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