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所属2辆机动车
围观数:802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0.96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006 | 保证金: 0.2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政法学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1-06至2026-01-19 | 竞价开始时间:2026-01-0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1-20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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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006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017 |
| 标的名称 | 山东政法学院所属2辆机动车 | 转让底价 | 0.96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1-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19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中价信(山东)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10-30 |
| 评估结果(万元) | 0.96 | 备案单位 |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机动车品牌 | 广州雅阁HG7201等 | 车牌号码 | |
| 车架号 | LHGCM462652001821等 | 权证 | 370002410251等 |
| 登记日期 | 2005-03-31 | 颜色 | 黑色 |
| 排量(ml) | 数量 | ||
| 行驶里程数(万公里) | 28万公里等 | 年检至 | 2026-03-31 |
| 详细信息 |
1.该批车辆共计2辆,处于待处置状态。 2.标的1广州雅阁轿车HG7201(鲁A9E6A3),车辆车身黑色,车架号为LHGCM462652001821,座位/排量为5座/1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5年03月,年检有效期至 2026年03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6年05月,截止2025年12月1日已行驶28万公里。标的车辆全车车身钣金件多处存在喷漆修复痕迹;前保险杠存在刮擦痕迹;左后车门漆面存在开裂痕迹;全车密封胶条老化严重。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痕迹,各管路老化。 3.标的2广州雅阁HG7201小型轿车(鲁A5B7A1),车辆车身黑色,车架号为LHGCM462452001848,座位/排量为5座/1998ml,初次登记日期为2005年03月,年检有效期至2026年03月,交强险有效期至2026年05月,截止2025年12月01日已行驶30万公里。标的车辆全车存在喷漆修复痕迹,全车胶条老化,车身镀铬亮条老化、锈蚀,前保险杠存在刮擦痕迹,右后尾灯浸水。车辆发动机存在轻微渗油痕迹,发动机各管路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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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1-06 |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车辆整体处置,不可拆分; 2.标的车辆在车辆所在地交割,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公里数仅供参考,转让方和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在本次资产转让范围内; 4.其他事项详见中价信评字(2025)第102号《关于对鲁A9E6A3号小型轿车、鲁A5B7A1号小型轿车的拍卖底价评估意见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实体现状接收标的。行驶里程、修理记录、环保排放标准、事故及瑕疵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方作出受让决定的依据。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具体费用情况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政法学院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效彤 | 注册资本 | 25481.00000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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