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格广场3号孵化器515房屋2年使用权--晶格广场3号孵化器515、516房屋2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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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32.226726万元/年
项目编号:SWZC26047101 保证金: 5.371121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山东联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6-06-05至2026-06-18
竞价开始时间:2026-06-05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6-06-22 11:00:00
数量: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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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6047101 监测编号 GR2026SD1001168
标的名称 晶格广场3号孵化器515房屋2年使用权--晶格广场3号孵化器515、516房屋2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32.226726万元/年
挂牌日期 2026-06-05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6-18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结果(万元) 32.226726 备案单位
地址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租金支付方式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05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支付方式为预付费,每6个月为一支付期。首期租金承租方应自签署《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以后每期房屋租金应于每个支付期开始前15日内支付下个支付期租金,并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直接抵扣租赁保证金,如有差额,于《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直接汇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晶格广场3号孵化器515、516房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芙蓉路3266号,房产产权为山东联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该房产经济南高新生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公开出租。
1、3号孵化器515计租面积1471.54㎡、3号孵化器516计租面积1060.44㎡,用途均为为办公,租赁期限2年。
2、3号孵化器515房屋租金挂牌价 32.226726万元/年;3号孵化器516房屋租金挂牌价23.223636万元/年。免租期每年150天。
3、租赁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3号孵化器515房屋保证金5.371121万元;3号孵化器516房屋保证金3.870606万元(交易保证金直接抵扣租赁保证金,如有差额,于《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首期租金(首期租金指:免租期后的第一期房屋租金)一起转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结算账户。
4、支付方式为预付费,每6个月为一支付期。首期租金承租方应自签署《租赁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以后每期房屋租金应于每个支付期开始前15日内支付下个支付期租金,并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5、物业管理费3元/月/㎡,需额外支付。
6、标的查看联系人: 张海滨  15965620850
7、《租赁交易合同》与山东联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与山东联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分公司签订。
8、承租方不能转租、分租该房屋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委任、合作经营、将该房屋承包给第三人或特许第三方经营或管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
9、本次出租标的数量与质量、物业条件等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出租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出租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及首期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禁止承租方继续经营直至承租方根据合同履行义务更正违约行为或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房屋平面内部布置图、效果图及全套装修图纸,图纸需经政府相关部门与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才能施工,如不能提供,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屋重新出租,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除此以外,还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及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及物业公司书面审核同意后,并依相关约定办理手续及缴纳正常费用,在不影响其他承租方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终止或结束,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交还房屋。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承租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正向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37112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山东联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汉峪金谷A4-4-302-16
法定代表人 张杨 注册资本 2000万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张海滨 看货联系电话 15965620850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