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海岛废旧电站资产
围观数:378 我要报名转让底价: 7.17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647H | 保证金: 3.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珠海鑫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7-16至2025-07-22 | 竞价开始时间:2025-07-16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5-07-23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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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647H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356-2 | ||||||||||||||||||||||||||||||||||||||||||
标的名称 | 珠海鑫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海岛废旧电站资产 | 转让底价 | 7.17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5-07-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2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8-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7.17 | 备案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珠海鑫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所属海岛废旧电站资产 | 计量单位 | 件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70 | |||||||||||||||||||||||||||||||||||||||||||
存放地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东澳岛、万山岛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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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7-16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交易价款,不接受银行承兑。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不可拆分受让。 2、本次转让标的为珠海鑫业电力科技公司所属海岛废旧电站资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提供任何保证;技术参数等仅供参考。 3、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承担标的在数量、品质上存在差异的风险,本次提供处置设备清单供参考。 4、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为受让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鲁评报字(2024)第 13324号《资产评估报告》。 6、受让方负责相关资产的全部拆除、清理、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东澳、万山两岛超过60根电线杆拆除、电站支架等拆除及清理、运送离岛等内容,及东澳、万山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清理、恢复的其他事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自行负责可能涉及的政府、电网、居民关系协调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费用。 8、因台风破坏毁损严重,部分物品可能已遗失、损毁,受让方踏勘时需自行确认,转让方对此已进行提示,受让方不得以物品遗失、损毁为由拒绝受让本项目资产。 9、东澳、万山两岛上“大宇”品牌柴油发电机、放置于万山岛全部“东北”牌蓄电池非本公司物资。里苑酒店的变压器及线路目前正在使用中,若受让方计划拆除,须其自行与电网公司、用电户等进行确认,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受让方责任。 10、本次资产处置包含若干数量的蓄电池,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蓄电池处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国家和环保部门其它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确保危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1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 充分了解该资产的现状及处置范围,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12、本次转让,转让方将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看货联系人: 何小姐 13427757554。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自行运走全部标的资产,以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边界为限,不得越界拆除。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安全环保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任一资质,方可参与本次摘牌: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6)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本次资产处置包含若干蓄电池,除上述条件外,意向受让方应当提供:1)自身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2)其它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机构同意配合危废处置的支持函、意向协议及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文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珠海鑫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珠路9号8栋11楼11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涛 | 注册资本 | 2000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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