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德圣地产有限公司所属繁华里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392 我有意向| 转让底价: 3,868.04484万元 | |
| 项目编号:SWZC260021 | 保证金: 1,200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 转让方: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德圣地产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6-01-12至2026-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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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SWZC260021 | 监测编号 | GR2026SD1000039 |
| 标的名称 |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德圣地产有限公司所属繁华里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 | 3,868.04484万元 |
| 挂牌日期 | 2026-01-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2-06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 中介机构 | 山东信源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31 |
| 评估结果(万元) | 3,868.04484 | 备案单位 |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 土地证号 | 薛国用(2014)第089号 | 土地类型 | 其他商服用地 |
| 地址 |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泰山南路东侧、珠江路北侧 | ||
| 土地面积 | 12837 | 用途 | |
| 使用年限(年) | 39 | 已用年限(年) | 11 |
| 详细信息 |
转让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泰山南路东侧、珠江路北侧,土地面积为12837㎡,土地权属证号为薛国用(2014)第089号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有效期至2053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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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1-12 |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交易价款为挂牌价的30%,保证金可抵扣首期交易价款。剩余款项提供经转让方书面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保函开具银行需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隔三个月支付剩余价款的四分之一及相应利息,最后一笔付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不得超过12个月。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位于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泰山南路东侧、珠江路北侧,其中土地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薛国用(2014)第089号,证载面积12837㎡,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3年2月25日,地上无建筑物。 3.其他事项参见鲁信源评报字【2025】第068号评估报告。 4.转让价格为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价税合计款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由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发票。 5.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鲁自然资字【2021】215号文件》,允许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国有建设用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后,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土地权属变更,需在土地开发程度达到25%以后进行权属变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首期交易价款为挂牌价的30%,保证金可抵扣首期交易价款。剩余款项提供经转让方书面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保函开具银行需为中国四大国有银行),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隔三个月支付剩余价款的四分之一及相应利息,最后一笔付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不得超过12个月。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2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颐养健康集团德圣地产有限公司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东侧240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延峰 | 注册资本 | 1363700241.19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内部决策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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